在广西河池,一般情况下,自费药是指不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医保不能报销。
但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药品虽属于自费药范畴,但可以通过医保相关政策进行报销:
- 门诊特殊药品:广西将适用于门诊治疗、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较高、临床路径明确、临床可替代性不高的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药品保障范围。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使用符合条件的部分门诊特殊药品,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居民医保不设起付线,按 50% 比例报销,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 4 万元 / 年。
- 医保谈判药品通过 “双通道” 结算:对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河池市建立了 “双通道” 管理机制。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谈判药品,可实现医保报销直接结算。
-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广西首次开展广西版 “医保谈判”,将符合条件的 209 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果河池市的医疗机构有这些纳入医保的制剂,参保患者使用时可以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