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保的一些信息:
医保局职责
- 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执行落实相关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
- 执行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配合做好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工作,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待遇调整措施,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 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政策及招标采购政策,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信息监测、发布制度,配合做好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 贯彻落实自治区统一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 贯彻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跨省跨地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州内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医保参保相关
- 参保登记:
- 单位参保登记:受理对象为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用人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注销)的文件,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 职工参保登记:用人单位或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在职职工需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等;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在职职工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受理对象为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全体城乡居民,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即时办结。
- 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包括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和个人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受理对象分别为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参保人员,按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一般即时办结。
- 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按规定查询参保信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申请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如因死亡或各种原因终止、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或医保关系转移时无法转移个人账户资金等情况。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统筹地区流动,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并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办理,办理时限为 15 个工作日。
医保缴费
-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2025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普通人群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 400 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670 元。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下调至 7.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
医保服务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全力打造 “15 分钟医保服务圈”,构建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经办服务体系,将多项公共信息查询和业务经办服务下沉至基层,方便参保群众就近享受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