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支付家人的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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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可授权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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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仅限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的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可直接支付门诊统筹费用。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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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操作
参保人需通过医保平台或官方认证的支付宝、微信完成家庭共济账户绑定,需提供被授权人的医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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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被授权人在就医时使用本人医保凭证办理手续,费用由医保系统自动划扣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合规部分予以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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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被授权人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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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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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门诊费用,不可用于住院或特殊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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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官方渠道办理绑定,第三方平台可能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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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
该政策依据《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制定,自2021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部门官方文件及新闻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