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医保异地报销相关信息如下:
备案方式
- 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鄂汇办 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线下:可前往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窗口或拨打服务电话申请办理。
备案类型及有效期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实行承诺制备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
- 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有效期为 6 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无需再次备案。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报销政策
- 起付线: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按照黄冈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为 1500 元。
- 首先自付比例: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人员不设首先自付比例;办理了异地转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和异地急诊人员首先自付 10%;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首先自付 20%。然后再按照黄冈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执行。
门诊慢特病异地报销
目前,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 10 种门诊慢特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按照参保地完成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后,可在 “湖北医疗保障” 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 APP 了解参保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结算流程等内容。在黄冈市统筹区内可实现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费用省内、市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报销范围
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医保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仍执行参保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