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医保在内地是可以报销的。
西藏参保人员已实现在区内、区外所有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直接结算(含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西藏医保微信小程序等进行备案申请。线下可选择电话备案或前往窗口备案。
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主要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大类。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参保地可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 6 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员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 “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 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医保住院结算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西藏及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现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