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综合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种类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 退休条件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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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规定时间,需按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足医保费后,方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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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 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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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连续工龄、1996年后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军人服役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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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人员 :破产提前退休人员可预留10年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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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除公职人员 :其实施职工医保制度前的连续工龄不再视同缴费年限。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 无缴费年限限制
城乡居民医保无需累计缴费年限,需每年按时缴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 缴费标准与补助
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人,政府补助不低于640元/人,困难人群可享受个人缴费减免政策。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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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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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需在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期(如2月28日前)完成缴费,逾期需等待3个月才能享受待遇。
以上规定综合了最新政策文件,确保参保人员明确缴费年限要求及待遇享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