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 2025 年医保的最新通知及相关政策变化:
国家层面
- 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2025 年 1 月 9 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要求各省严格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推进即时结算。目标是 2025 年全国 80% 左右统筹地区基本实现即时结算,2026 年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即时结算。
地方层面
- 辽宁大连: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调整为 8190 元。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 4914 元,上限为 24570 元,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 8190 元。
- 辽宁鞍山:自 2025 年起,鞍山市职工医保缴费年度由原来的按社保年度于每年的 7 月份调整一次改为按自然年度执行,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缴费年度。2025 年度鞍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口径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按照 72720 元(月缴费基数 6060 元)执行,个人月缴费金额高于本市全口径平均工资 300% 的,按照 18180 元作为职工个人最高缴费基数;低于本市全口径平均工资 60% 的,按照 3636 元作为职工个人最低缴费基数。
- 安徽合肥: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合肥市对《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参保职工产前检查定额补助标准提高 200 元至 1000 元 / 人;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标准提高 300 元;未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待遇的参保男职工配偶及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生育费用定额补助标准也有所调整;增加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同时,对居民门诊和住院报销待遇等也进行了调整。
- 四川: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四川省就医费用报销 “一件事” 实施方案》施行,进一步强化医保业务协同办理,明确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等业务范围。
- 湖南:《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对相关人员 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和记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