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已经住院的参保人员仍然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备案时间要求
-
常规情况 :需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
急诊情况 :因急诊住院需在3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参保地社保机构并获得批准后备案。
二、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证件);
-
转诊证明(由接收医院出具);
-
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补充材料 (部分地区要求)
-
长期异地居住证明(如居住证);
-
病情介绍资料。
三、报销流程
-
完成备案 :持上述材料至参保地社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
费用结算 :出院时通过医院社保窗口直接结算医保费用,无需手动申请。
四、特殊情况说明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需提供户籍转入证明;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提供居住证;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需提供工作派遣证明。
五、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及第三十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医时,医疗费用应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但需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注意 :若未及时备案,可能影响医保报销比例或待遇,建议尽快完成备案手续。不同地区具体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