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福建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及最新通知,医保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参保覆盖与缴费机制
- 全民参保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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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依法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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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按年缴纳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延长缴费期(1月1日-2月底)缴费的即享待遇。
- 户籍限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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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户籍限制,鼓励在就业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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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及省内高校大学生可按政策参保。
- 缴费标准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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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财政补助800元/人(如福州市、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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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如龙岩、三明)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执行差异化缴费标准。
二、医保待遇与支付方式
- 待遇享受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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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缴费即享待遇,延长缴费期缴费无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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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退休人员若缴费年限不足,可选择待遇等待期最短地市办理退休。
- DRG/DIP2.0版改革
- 全面实施DRG/DIP2.0版分组方案,建立特例单议、协商谈判等机制,完善付费管理政策。
- 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
- 推广按床日付费(康复、精神专科)及药品耗材量价比较指数,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三、基金监管与服务质量
- 基金运行管理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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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金总额预算约束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确保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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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医保政策调整,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 药品耗材集采
- 计划年底前完成800种药品、70类耗材的集采,推进挂网药品耗材价格省际联动。
- 医保政务服务优化
- 实现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80%以上,窗口可办率达100%。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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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连续断缴1年及以上将延长4个月待遇等待期,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降低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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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激励 :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满1年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3000元。
以上政策旨在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