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佛山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明确:用人单位费率4%、个人2%,缴费基数下限4830元、上限9660元,灵活就业人员按4%费率缴纳。 该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覆盖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确保参保人医疗待遇与缴费公平性。
-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医保4%费率,个人缴纳2%;生育保险单独按1%费率由单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4%缴纳职工医保,不设个人账户。
- 基数核定:以佛山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准,2025年基数下限4830元(60%)、上限9660元(120%)。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等特殊群体统一按8050元基数执行。
- 费用计算示例:按最低基数,职工每月个人缴费96.6元(4830×2%),单位合计缴纳241.5元(医保193.2元+生育保险48.3元);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缴193.2元。
- 政策衔接:基数每年动态调整,2025年度标准有效期至12月31日。参保人需注意基数申报真实性,跨年度补缴将按新标准执行。
建议用人单位与职工及时核对缴费明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平台自助申报基数。若工资收入超上限或低于下限,一律按核定基数缴纳,避免影响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