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苏州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家庭共济金的使用范围
- 门诊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紧急抢救、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药品、住院等符合规定的费用。
- 药品及耗材
支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需符合省统一目录)。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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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支付 :参保人员可通过江苏医保云、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线下经办大厅,为家庭成员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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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账户 :家庭成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或支付宝App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实现无卡就医结算。
三、注意事项
- 账户资金限制
仅限支付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个人自付。
- 政策有效期
当前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持续有效。
- 与其他医疗保障的关系
参保人不能同时拥有其他地区的居民医疗保障(如新农合)。
四、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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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江苏医保云、医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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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各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
建议家庭成员尽早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绑定,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