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参保状态及备案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档
- 备案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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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三级医院600元/年、二级400元/年、一级200元/年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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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三级医院80%支付,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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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备案 :与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备案一致
- 未备案住院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备案基础上降低20%(如三级医院55%、二级45%、一级35%)
- 异地转院备案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再降低5%(如三级医院65%)
- 异地急诊未备案
视同急诊备案,比例与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一致
二、费用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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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每年600元,超过部分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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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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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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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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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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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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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与参保地一致,门诊费用不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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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需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居住/转院备案,未备案将影响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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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合并计算 :异地住院费用与参保地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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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短期异地探亲需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备案,逾期将降低报销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4年南宁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