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账户余额可以跨省使用 。以下是具体的政策和操作指南:
- 政策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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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国家医保局在江苏省启动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河北省等9个省份的部分地区也进行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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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九成的职工基本医保参保地区将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
- 操作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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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要开通“医保钱包”功能,通过这一功能,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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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包括确认共济条件、完成备案手续等,具体流程可参考相关操作指南。
- 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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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可以在参保地使用,还可以在省外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刷卡使用,无需办理任何额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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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账到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近亲属“钱包”中,实现跨省共济和互转使用。
- 覆盖范围 :
- 截至2025年2月,已有14个省份的117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包括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湖北省等省份的省级医保部门在全省(自治区)域范围内全面开通。
综上所述,医保账户余额已经可以实现跨省使用,参保人可以通过开通“医保钱包”功能,为本人近亲属支付医疗费用和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并且这一功能正在逐步推广至更多地区。建议参保人关注所在地区的政策动态,并及时开通相关功能以享受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