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房屋类型和土地性质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货币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金额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市场价格,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考虑房屋结构、折旧程度等因素,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 产权交换式补偿
通过提供同类房产或货币补偿实现产权置换,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
- 其他费用
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土地补偿费
一般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具体由地方政府根据土地资源条件、区位等因素确定。
- 安置补助费
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标准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人,每公顷最高不超过15倍。
- 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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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播种农作物按季产值的1/3补偿,成长期农作物最高按1季产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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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林木根据移植或砍伐补偿,成材树木不予补偿。
- 奖励性补偿
对积极协助拆迁或主动放弃安置权利的个人给予适当补偿,标准由当地制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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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有本质区别,前者参考市场价格,后者以重置价格或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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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偿金额需结合房屋评估结果、土地性质及当地政策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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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专业解读,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局部调整,建议拆迁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