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第一档和第二档的电量范围如下:
第一档
- 电量范围:年用电量在 2760千瓦时及以下。
- 适用条件:未开通峰谷电价的用户,按第一档电价 0.538元/千瓦时 收费;已开通峰谷电价的用户,高峰电价为 0.568元/千瓦时,低谷电价为 0.288元/千瓦时。
第二档
- 电量范围:年用电量在 2761千瓦时到4800千瓦时 之间。
- 适用条件:未开通峰谷电价的用户,按第二档电价 0.588元/千瓦时 收费;已开通峰谷电价的用户,高峰电价为 0.618元/千瓦时,低谷电价为 0.338元/千瓦时。
政策背景
浙江省的阶梯电价政策以年为周期执行,主要目的是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合理控制能源消耗。具体分档标准及电价政策由浙江省发改委制定,可能因地区或政策调整而略有差异。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政策或具体电费计算方式,建议咨询当地供电部门或参考浙江省电力公司的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