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广东省社保调整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缴费基数、费率及待遇标准。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核心内容:
一、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 全省统一标准
-
缴费基数上限 :2025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
-
缴费基数下限 :全省统一执行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
- 地区差异化标准
-
广州、省直 :下限5,500元,上限27,501元。
-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下限4,767元。
-
其他地区 :下限4,492元。
- 执行时间
-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社保费率调整
- 医疗保险费率
- 2025年1月1日起,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6%下调至5%,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
- 其他险种费率
-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3%-15%,具体执行中。
三、社保待遇调整
- 养老金计发基数
- 202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82元/月,调整后逐步提高。
-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 2024年7月起提高至80元/月,2025年计划再提高至100元/月,覆盖858万城乡老年居民。
-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 最低档缴费约1,602.68元,最高档可达8,279.34元,缴费比例16%-24%。
四、其他重要调整
- 社保缴费时间
- 2025年2月26日至3月1日暂停社保费申报缴费,需在此期间完成申报。
- 政策统一性
-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3%-15%,取消地区差异。
五、注意事项
-
基数调整影响 :2024年12月已退休人员需补缴2025年1-6月的社保差额。
-
政策咨询 :建议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电子税务局查询最新缴费基数及待遇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及税务部门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