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医保政策,暂住人员若因慢特病需要转诊并异地就医,其报销比例和流程如下:
一、报销比例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 Ⅰ类病种(如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等):报销比例为80%。
- Ⅱ类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0%。
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
- 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一致,即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二、转诊备案要求
备案流程:
- 暂住人员需提前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或相关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提交的材料包括居住证、户口簿或房产证等,证明在异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
特殊情况:
- 大学生及临时外出人员:无需备案,可免申即享直接结算服务。
三、注意事项
- 备案时效:异地就医备案后,待遇即时生效,但需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 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区别,具体限额可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
四、政策依据
- 《关于完善全省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辽医保发〔2023〕10号)。
- 《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沈医保发〔2023〕8号)。
- 《关于印发<沈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医保发〔2019〕133号)。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办理相关手续,可拨打沈阳市医保服务热线或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