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北京医保政策,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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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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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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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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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保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17万元
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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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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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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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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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保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17万元
三、特殊说明
- 儿童两病专项政策 (2010年9月1日后新发):
若儿童同时患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可享受定额付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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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标准为8万元,参保人自付30%(2.4万元),医保基金负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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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超出部分按普通疾病住院政策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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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且不同级别医院可能存在细微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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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参加商业保险,部分费用可能额外获得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