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一档、二档、三档的时间计算方式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式:
- 按年计算:
- 安徽:“一户一表” 居民阶梯电价按年执行,一档电量为档期 * 180,二档电量为档期 * 180 至档期 * 350,三档电量为档期 * 350 以上。这里的档期一般以月为单位,即一年中只要累计电量不超过 180*12 = 2160 千瓦时,就执行一档电价;超过 2160 千瓦时且不超过 350*12 = 4200 千瓦时,执行二档电价;超过 4200 千瓦时,执行三档电价。
- 广西:从 7 月 1 日抄见电量起,居民阶梯电价从 “按月执行” 调整为 “按年执行”。年度指的是每年的 1 月至 12 月,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后的用电量,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 按月计算:
- 内蒙古(调整前):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调整前,内蒙古是按月执行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为 0 - 170 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 171 度至 260 千瓦时,第三档电量在 261 千瓦时及以上。即每月用电量在 170 千瓦时及以内,执行一档电价;在 171 - 260 千瓦时之间,执行二档电价;超过 261 千瓦时,执行三档电价。
- 深圳(夏季):每年的 5 - 10 月执行夏季标准,在这几个月中,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 260 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当月用电量为 261 度至 600 度,适用第二档计费标准;当月用电量达 600 度以上时,适用第三档计费标准。
- 按季节计算:
- 深圳(非夏季):深圳每年 11 月至次年 4 月执行非夏季标准,在这几个月里,200 度和 400 度分别是一二档和二三档之间的跨度线,即每月用电量在 200 度(含)以下,执行第一档电价;用电量在 201 - 400 度之间,执行第二档电价;超过 400 度,执行第三档电价。
- 四川:四川部分地区会根据季节不同调整阶梯电价标准。如夏季(6 - 10 月),第一档电量可能会适当提高,而冬季(1 - 5 月、11 - 12 月)的一档电量标准相对较低。
还有一些地区采用 “按月计算、按年清算” 的方式。如内蒙古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这种方式,每月用电量按照月度阶梯标准计算收取阶梯电费,年度结束后,将月度阶梯标准乘以 12 后,对全年总用电量分档计算全年阶梯电费,与已经按月计算电费的年度合计金额进行比对,差额部分即为清算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