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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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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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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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10元/次,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次。
- 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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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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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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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次,处方药费限额100元/次。
- 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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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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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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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次,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次。
- 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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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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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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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次,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次。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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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60%-90%(60周岁以上老人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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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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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70%。
三、其他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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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补偿限额 :每人每年累计最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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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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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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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等特殊病种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转诊规定 :
- 转市级医院90%报销,市外医院80%,部队及营利性医院6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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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仅限《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报销,目录外药品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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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地区起付线标准可能不同,一般每年约10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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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提供门诊/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材料。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点和费用类型,结合自身病情选择医疗机构,并提前了解当地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