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济使用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具体说明如下:
- 资金来源
医保家庭共济的资金来源于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包括门诊起付线、住院起付线及共付段的个人自付部分。
- 使用范围
该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 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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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就医时使用其本人医保卡结算,系统自动从主绑人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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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主账户余额不足,再使用授权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共济账户资金。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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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同时参保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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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范围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有所差异,例如河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等已扩大至8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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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间医保待遇独立,被共济人仍可享受其原有医保报销政策。
通过以上机制,医保家庭共济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间的灵活使用,进一步缓解了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