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苏州市医保政策,医保卡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医保卡的基本使用原则
- 个人账户资金可家庭共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
- 医保卡不可直接给他人使用
医保卡属于个人社会保障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可替代他人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二、家庭共济机制的补充说明
- 设立方式
主账户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覆盖配偶、父母、子女。
- 使用范围
-
支持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自付费用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
-
仅限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统筹基金不可共用。
- 操作流程
- 家庭成员需通过医保平台绑定医保电子凭证,主账户人完成授权后,授权成员就医时可直接使用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区别
若需他人代挂、购药等操作,需通过医保亲情账户(仅支持手机扫码)实现,与家庭共济的资金使用规则不同。
- 违规使用后果
若发现医保卡被冒用,需立即通过社保渠道挂失,避免影响个人医保权益。
综上,苏州医保卡不可直接给他人使用,但可通过家庭共济机制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家庭成员间合理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