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支持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接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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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跨省流动就业人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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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二、转移接续方式
(一)线上办理
- 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接入国家平台
参保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或个人网厅提交转出/转入申请,流程与本地参保人员一致。
- 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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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在原参保地申请打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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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凭证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线下办理
- 苏州市内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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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州大市内非统筹区域(如吴江、张家港等)转出:需先由原单位开具异地转移单,再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最后到苏州市社保局办理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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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州大市范围外转入:需先由原单位开具异地转移单并领取参保缴费凭证,再到苏州市社保局办理转入。
- 跨省转移
需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具体流程与市内转移类似,但需关注两地医保政策差异。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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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转移 :转移过程中个人账户金额会同步转移,涉及金额变动时会有短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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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方可享受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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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线上申请提交成功后,需等待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审核通过即可生效。
四、咨询渠道
以上流程适用于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他城市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