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至65%
恩施州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 住院报销 :
-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4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30%。
- 大病保险 :
-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