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官方发布的信息,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河南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如下:
- 缴费基数上限
以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260元为基准,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18780元(300%) 。
- 缴费基数下限
下限为 3756元(60%) ,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等按最低档次参保群体。
- 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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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暂定的下限3579元调整为3756元,差额177元由个人补缴(每月3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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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适用于全省所有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等。
注意 :以上信息为官方正式文件内容,未来若政策调整,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