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许昌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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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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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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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不设起付线,门诊合规费用全额纳入报销。
-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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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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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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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按次设定起付标准40元,一天内多次就诊仅负担一次。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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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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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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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按次设定起付标准40元,多次就诊同样仅负担一次。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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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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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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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许昌市外职工可使用职工医保账户基金。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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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门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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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部分政策将起付标准调整为每次40元,但需注意不同医疗机构等级的差异。
以上政策适用于许昌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与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致。异地就医、大额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形需参考补充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