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发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缴费满15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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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基本养老金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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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等于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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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
- 缴费不满15年的情况 :
- 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缴费,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 退休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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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普遍为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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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大部分情况下为55周岁,但也有地区政策允许女性在50周岁时退休。
- 缴费基数和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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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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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 养老金计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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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与企业职工相同,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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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缴费年限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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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
- 补缴政策 :
-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或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领取养老金。
这些标准确保了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在经济上得到适当的保障和支持。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和档次,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时办理退休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养老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