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许昌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具体来说,最低缴费基数通常是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在1997年,许昌市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2745元。这个基数是根据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得出的。
社保缴费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缴费额度} = \text{缴费基数} \times \text{缴费比例} ]
其中,缴费比例为单位需缴纳20%,个人需缴纳8%。
对于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因此1997年许昌个人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额度为:
[ 2745 \times 0.08 = 219.6 \text{元} ]
对于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6.60%,个人缴费比例为2%,因此1997年许昌医疗保险的个人最低缴费额度为:
[ 2745 \times 0.066 = 181.47 \text{元} ]
需要注意的是,1997年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大约是每个月在两块钱到三块钱左右,这与上述计算的219.6元有较大差异,可能是由于不同计算方法或不同统计口径导致的。
综上所述,1997年许昌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2745元,个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额度为219.6元,医疗保险个人最低缴费额度为181.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