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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档医保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
-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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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绑定的社康中心就医,甲类药品按80%、乙类药品按60%、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按90%支付,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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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其他医疗机构(如二级医院)门诊,需先办理转诊备案,按80%比例支付。
- 异地门诊报销
- 可选定异地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直接结算,门诊费用按上述比例报销,年度最高2333元。
二、住院报销
- 本地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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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以上费用按比例报销: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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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转诊至指定医院,直接按就诊医院支付标准的90%报销。
- 异地住院
-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费用按70%-80%比例报销(具体比例可能因医院级别和政策调整)。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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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可累计计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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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后剩余部分可结转至个人账户。
- 报销限额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特殊医用材料或进口材料有额外比例限制。
- 生育相关报销
- 符合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生育保险报销,与医保二档待遇并行。
四、查询方式
可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i深圳”APP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报销明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