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山东济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累计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实行累计补差计算。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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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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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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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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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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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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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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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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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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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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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3500元、4500元、5500元。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一、二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中医医疗机构为900元,特定病种(如尿毒症、血友病)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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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病种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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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病种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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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90%。
三、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转诊备案后,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10%;急诊备案后降低5%。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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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起付2万元后,最高支付40万元,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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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可能随政策调整,需以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济宁市2025年医保政策文件及全省统一规则,具体待遇请以参保时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