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西省吉安市职工医保政策,报销额度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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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300元(全年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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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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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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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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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人员2000元,退休人员3000元。
二、门诊慢特病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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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执行住院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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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具体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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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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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病种: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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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叠加:最高60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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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门诊费用未超过起付标准或年度限额,则无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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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年度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具体以吉安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