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支持跨省使用,但需根据就医地政策及参保类型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综合说明:
一、跨省使用范围
截至2025年1月1日,云南省医保已与河北、西藏、陕西、宁夏等16个省市区及单位签署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合作协议,实现16个省区市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覆盖的异地就医类型包括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疾病)及药店购药。
二、备案要求
- 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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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均需先备案后结算,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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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已参保人员需在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备案。
- 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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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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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合作医院窗口办理。
- 备案对象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等。
三、注意事项
- 定点医疗机构
- 需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机构无法直接刷卡报销。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不同地区政策差异较大,需提前了解就医地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细则。
- 特殊群体
- 城镇职工医保仅限跨省住院使用,城乡居民医保需根据当地政策办理。
四、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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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服务 :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服务春节期间正常开放,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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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服务 :支持本人或他人代办备案。
如遇结算问题,可拨打医保热线(如400670277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