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四川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到浙江缴纳,但需注意转移方式和限制条件。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转移方式
- 个人账户转移
四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本息可以全部转入浙江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缴费年限不计入转入后的缴费年限。
- 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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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 :仅转移个人账户,基金不转移,适用于同一省份内的户籍或非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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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办理“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均转移,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材料。
二、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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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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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保证明(如缴费凭证)。
- 转移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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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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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非本地户籍人员必备)。
三、办理流程
- 在四川办理转出手续
- 前往四川当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 在浙江办理转入手续
- 携带材料到浙江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接收手续,系统审核通过后,社保将自动关联到新参保地。
四、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原缴费年限不计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但可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 待遇享受
转移后需在浙江正常缴纳社保,待缴费满15年后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若中断缴费,需补缴满15年才能继续享受待遇。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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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移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先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避免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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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权益(如承包地、宅基地)不随社保转移,需根据当地政策处理。
建议办理前咨询两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材料要求,以确保转移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