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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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单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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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继续给予5个百分点的倾斜,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 门诊慢特病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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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慢特病待遇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42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由统筹基金按在职75%、退休80%支付,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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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慢特病门诊治疗执行住院报销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统筹基金报销限额与年度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 住院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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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按在职90%、退休94%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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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依次按30%递减,超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
- 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非定点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50%和30%。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职工定期关注攀枝花市社保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确保能够及时了解并享受最新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