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需按职工档案工资总额的 6% 缴纳医疗保险费。
- 退休人员个人缴费
退休人员 不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需代扣代缴其应缴部分(原个人缴费8%)。
二、缴费基数与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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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档案工资总额为计算基础,低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该基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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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若职工年工资总额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00%,则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三、其他相关说明
- 大病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
单位需额外缴纳0.5%(大病医疗保险)和7%(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 门诊与住院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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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累计费用800-1800元补助90%,超过部分按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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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补助50%,超过部分按90%支付。
- 个人账户注入
单位每月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注入2000元,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
四、法律依据
以上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江西省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以上内容综合了当前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信息,确保了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