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本级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档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医疗机构等级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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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在职职工92%(退休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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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在职职工89%(退休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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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在职职工86%(退休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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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属三级医院 (如同济、协和本部):在职职工65%(退休67%)
- 门诊慢特病与慢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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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11种):在职职工89%(退休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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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27种):在职职工80%(退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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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叠加 :每增加一种病种,支付限额增加原限额50%,累计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限额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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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医药费用限额 :24万元(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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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院500元,二级300元,一级无起付线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医疗机构等级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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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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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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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
-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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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病 (如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11种):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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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26种):不低于50%
- 年度限额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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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医药费用限额 :2.5万元(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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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院500元,二级300元,一级无起付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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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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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比例 :职工医保个人支付比例约为10%-20%(视医院级别和费用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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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鄂州市职工医保三级医院报销比例达5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北省医保局官方文件及各地政策,具体以参保时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