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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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1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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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4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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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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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起付线
- 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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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负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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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3万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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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5万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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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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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 :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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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部分县市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报销比例可达30%,具体比例因地区经济水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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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可申请二次补偿,最高限额6000元(含5万元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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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统筹年补偿限额5000元,住院补偿无统一限额,仅受最高支付标准(如10万元)限制。
四、政策调整说明
近年来,鄂州新农合政策多次调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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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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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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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覆盖范围扩大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