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广州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包括住院、门诊等) 无需备案 ,与跨省异地就医政策不同。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备案要求
- 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广东省内不同城市(如深圳)的医保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如广州)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 跨省异地就医需备案
若参保人员到广东省外城市(如江西)就医,则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否则无法直接结算。
二、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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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在广州市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均可直接结算,后续新增的联网结算医院也会自动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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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生育费用 :同样支持直接结算。
三、办理材料(跨省备案)
若需为他人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或承诺函。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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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需每年办理一次备案,提供居住证或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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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如异地转诊、急诊等,需提供转诊证明等材料。
总结
广州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但跨省就医需按流程办理备案。建议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渠道确认最新政策,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