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住院、门诊及特殊病种待遇,具体如下:
一、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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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一类医院:300元(精神专科医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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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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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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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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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专科医院:1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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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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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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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一级及以下85%、二级75%、三级65%、市外70%
- 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20万元,叠加大病保险后总限额30万元
二、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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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70%(含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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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支付限额:100元,年累计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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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及公立二级医院
- 门诊特定病种
- 糖尿病、高血压等15种病种,支付比例与住院待遇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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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670元,职工医保人均补助11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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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按时缴费,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待遇
- 异地就医
- 异地转诊、长期居住患者按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
- 报销流程
- 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社保卡等材料,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审核后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8-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