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个人缴费标准 :
-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9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在托儿童)仍为每人每年320元。
- 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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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由260元提高到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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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及以上老年人、计生特殊家庭、贫困人口、残疾人居民等重点人群,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由290元提高到330元。
- 集中缴费期和参保补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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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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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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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之后缴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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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缴费政策执行并享受相应待遇。
- 职工医保待遇 :
- 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参保职工的门诊慢特病起付线为700元(严重精神障碍病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与市内住院相同;符合医保支付的门诊慢特病门诊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保的最高报销额为20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额医疗费用“二次”补助最高报销额分别为40万元。
- 居民医保待遇 :
- 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参保居民的门诊慢特病起付线为500元(严重精神障碍病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与市内住院相同;符合医保支付的门诊慢特病门诊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基本医保的封顶线为30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为40万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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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起付线以上医疗费用报销90%、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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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起付线以上医疗费用报销95%、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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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一级医院实施基药制度的一级医院起付线至最高支付限额90%(其他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起付线至5000元报销70%,5000元至15万元报销75%,15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报销80%;三级医院起付线至1万元报销55%,1万元至15万元报销60%,15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报销75%。
- 大病保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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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大病保险政策,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60%,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65%,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至30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70%,30万元以上的部分(含30万元)补偿75%,个人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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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起付标准5000元,起付标准至10万元补偿65%,10万元(含)至30万元补偿75%,30万元以上(含)补偿85%,取消居民大病报销最高支付限额。
- 缴费和待遇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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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含外市户籍人员),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在托儿童)随学校按年度整体缴费的每人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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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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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不含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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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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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