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如下:
一、全省统一调整标准
-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自2024年7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 220元/月 ,较调整前增加20元。
- 计发基数与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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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为 9307元/月 ,较2023年的9028元上涨279元,增长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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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式:补发基础养老金=(新计发基数-旧计发基数)×(1+90%)×20%。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储存额}}{\text{计发系数}} $$
其中,计发系数根据年龄确定(例如60-69岁为139,70-79岁为140等)。
三、其他说明
- 中央与地方补贴
调整后的220元中,包含123元中央基础养老金和97元省级基础养老金。
- 农民养老金(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同步提高,但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例如四会市为240元/月。
- 缴费年限与待遇提升
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基础养老金。
- 特殊群体保障
- 2025年计划进行三次养老金调整,包括计发基数调整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调整。
四、示例计算
以2024年3月退休、计发基数为9028元的职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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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000元,过渡性养老金700元,合计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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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每月可多领取99元(即9307元计发基数对应的养老金),全年补发10个月差额,共计99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