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泰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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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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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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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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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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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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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在职标准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一级80%、二级70%)
- 最高支付限额
- 全年累计最高9000元,其中定点诊所/零售药店合并支付限额3000元
二、门诊慢性病待遇
- 起付标准
- 与普通门诊合并计算,800元(退休5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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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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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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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普通门诊标准上提高5个百分点
- 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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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慢性病: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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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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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15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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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备案后待遇与市内一致,未备案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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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如恶性肿瘤、糖尿病等,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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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明细 :普通门诊、诊察费、药品费等均纳入报销范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泰州市职工医保,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