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苏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门诊报销额度及相关规则如下:
一、门诊统筹基本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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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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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400元/年
- 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累计限额为13,000元,其中3,000元以内的部分可报销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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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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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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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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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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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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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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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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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70%
二、特殊说明
- 门诊统筹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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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职工本人使用,家庭成员不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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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未使用的额度不结转至次年
- 其他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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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门诊费用超过13,0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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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另行规定,累计超过35万元后统一按95%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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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在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医疗中心)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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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门诊统筹年度为每年4月至次年3月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苏州医保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苏州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