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的行政归属经历了多次调整,其历史范围在不同时期属于不同省份。具体分析如下:
一、1913年前的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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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属河南 :濮阳在唐代称澶州,北宋时升为开德府,属河北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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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分属多省 :1913年因与四川、贵州重名,改称濮阳县,初期属河北省大名府管辖。
二、1949年后的行政区划调整
- 1949年设濮阳专区
1949年7月,濮阳成为平原省(后改称河南省)下辖的专区,管辖包括濮阳、范县、观城等11个县及濮阳城关区。
- 1952年划归山东省
1952年11月,因平原省撤销,濮阳专区划归山东省聊城地区,同年12月正式成为河南省的一部分。
三、1978年后的行政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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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属河南省 :台前县(原属山东)于1978年划归河南省,1983年随濮阳市成立而成为其下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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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后属山东省 :1983年台前县划归山东省濮阳市管辖,但1964年因水利问题曾短暂划归河南,1978年又改属安阳,1983年最终固定为山东省属县。
四、地理范围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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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区域属河北 :历史上濮阳大部分地区(包括大名府辖区)长期属于河北省,仅南部边缘地区(如范县、台前县)曾属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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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界争议的解决 :1952年划分时,为平衡河南、山东两省利益,将原属河南的3个县(濮阳、内黄、清丰)划归河北,形成现状。
总结
濮阳从未整体属于山东省,其行政归属历经多次变更。目前,濮阳市整体属于河南省,但存在部分区域(如台前县)历史上曾属山东的复杂情况。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濮阳成为跨省交界城市,部分居民对归属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