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或25年
宁波市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规定如下:
- 2021年7月1日后退休人员 :
- 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20年。
- 2021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 :
- 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应满15年。
-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衔接期 :
- 期间退休的人员采用孰低法,即按新老政策分别计算不足年限部分的一次性补缴金额,确定孰低补缴金额对应的政策为补缴办法。
-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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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一般是累计缴费年限须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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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还没有缴纳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继续缴纳医保保费,或者也可以一次性补缴纳医保保费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25年。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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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21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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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21年6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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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需按照孰低法确定补缴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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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未交满20年),可能需要一次性补缴至25年。
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