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政策,职工缴纳医保满 1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核心政策依据
-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退休后待遇
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可按现行规定享受终身免费医疗待遇(门诊、住院等)。
二、特殊情况处理
- 未达年限的补缴
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按每年120元的标准补缴至满15年,补缴期间仍可享受医保待遇。
- 缴费中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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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后恢复缴费,缴费满30个工作日后可重新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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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缓缴期间职工不停止享受医保待遇,补缴后继续享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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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国家或单位缴费年限,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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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自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退休当月办理退休手续。
综上,上海医保的终身待遇门槛为累计缴费满15年,未达年限可通过补缴实现终身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