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参保
将职工医保转为城镇居民医保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流程
- 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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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人员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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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金秋大厦业务分厅办理停保手续。
- 申请转为居民医保
-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社区社保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提交审核材料
- 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完成转移接续
-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发放新的居民医保卡,并通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资金转移。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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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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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原职工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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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部分情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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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缴费凭证
三、注意事项
- 转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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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城镇户籍或城镇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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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通常为参保年龄范围内)。
- 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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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因地区而异,例如柳州市2015年度为1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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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下一年度费用。
- 待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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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通常不享受职工医保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仅限门诊、住院等基础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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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低收入群体提供政府补贴。
四、办理时效
- 建议在离职或转岗后30日内办理转移手续,避免影响医疗保障。
五、特殊情况处理
- 若在转移期间发生医疗费用,需先自费垫付,待医保转移完成后申请报销。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当地社保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