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工医保的报销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超过200元至1500元以内的费用,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5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40%。
- 门诊特定病种 :
-
门诊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每月在150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
-
白内障在门诊进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
- 大病门诊 :
-
起付标准为17000元。
-
报销比例:超过17000元至50000元之间,补偿50%;超过5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补偿60%;超过100000元,补偿70%。
- 住院报销 :
-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医院500元。
-
报销比例: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85%,起付线为200元;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为500元;在市属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700元;在省属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1000元。在市外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在外省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按当次住院费用的20%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不足2000元按2000元算,报销比例统一为60%。
-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 :
-
第二次住院: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00元。
-
第三次住院:三级医院24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60元。
- 其他 :
-
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进行补偿。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有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未明确提及。
这些报销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