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上班交的医保属于 城镇职工医保 。具体来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北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这种医保的参保方式是通过用人单位进行缴纳,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等途径办理参保手续。
职工医保的待遇包括门(急)诊待遇和住院类待遇,具体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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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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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线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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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以下的合规门诊费用,社区定点医院报销90%,其他定点医院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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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6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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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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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的住院报销比例超过85%,退休人员的住院报销比例超过90%,最高可达99.1%。
此外,职工医保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因此,对于在北京上班的人员来说,他们参加的医保是城镇职工医保,这种医保能够提供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包括门(急)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