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的起报金额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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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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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现金支付。
- 特殊病种门诊 :
- 起付线为800元。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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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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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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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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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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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的,起付线在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40元,二乙以下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直至为零。
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